走狗,現今多見用於貶義(罵人)。事實上,在辭典,他有四種意思(註1)。
第一種當名詞用,獵犬。
第二種為動詞,縱狗行獵。就周星馳電影裡「關門放狗」那味道。
第三種作名詞,便是上述的"貶義"。受人豢養的幫凶。我覺得網軍、側翼,咸為此類。
第四種是名詞,自謙詞。我認為最特別的。
真有例子,清·袁枚《隨園詩話》卷六:
「鄭板橋愛徐青藤詩,嘗刻一印云:『徐青藤門下走狗鄭燮。』」
如此說來,「走狗」有些像「牛馬走」,又不太像。像的地方,全可當作自謙之詞;
不像的地方是,一者將人形容成「狗」,負責惡口狂吠,咬傷別人。
另一個是作僕役(奴才)的「人」,為人掌管牛馬,可不是作牛作馬。
其中有名者,當屬孫悟空那個「弼馬温」吧,哈哈。
而我初次讀到「牛馬走」是在司馬遷的<報任少卿(任安)書>(註2):
太史公,牛馬走,司馬遷再拜言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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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1:維基辭典:走狗
獵犬。
《戰國策‧齊策四》:「世無東郭俊盧氏之狗,王之走狗已具矣。」
《晏子春秋‧諫下二三》:「景公走狗死,公令外共之棺,內給之祭。」
謂縱狗行獵。
漢·董仲舒《春秋繁露‧五行相勝》:「博戲鬥雞,走狗弄馬。」
唐·羅隱《所思》詩:「鬥雞走狗五陵道,惆悵輸他輕薄兒。」
明·方孝孺《樓君墓誌》:「臂鷹走狗,馳逐為樂。」
比喻受人豢養的幫凶。
清·孔尚任《桃花扇‧聽稗》:「正排着低品走狗奴才隊,都做了高節清風大英雄!」
清·蒲松齡《聊齋誌異‧田七郎》:「操杖隸皆紳家走狗。」
胡適《我答汪先生的信》:「他也許更墮落下去,做一個軍閥派的走狗。」
自稱謙詞。
清·黃宗羲《明夷待訪錄‧兵制》:
「國家當承平之時,武人至大帥者,干謁文臣,即其品級懸絕,亦必戎服,
左握刀,右屬弓矢,帕首褲靴,趨入庭拜,其門狀自稱走狗,退而與其僕隸齒。」
清·袁枚《隨園詩話》卷六:
「鄭板橋愛徐青藤詩,嘗刻一印云:『徐青藤門下走狗鄭燮。』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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